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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普教系统师德师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日期:2020-05-15


组合 10





东教德〔20181



关于开展全市普教系统师德师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我市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排查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和各中小学不断健全本地本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工作措施

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行动包括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进行一次专项排查,组织一次专项督查。

(一)全面加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全市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将良好的师德师风内化于心。学习教育要求全员参加,坚持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1.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清单》(见附件1),促进教职员工明晰要求与内容,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

2.加强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教职工依法从教,学校依法治校。

3.强化新教师岗前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师德教育工作,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使教师的师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同步提升。

(二)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排查。全市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教职工生活作风问题、师生关系问题、诚信问题、工作态度问题、廉洁从教问题、有偿补课问题、推销教辅资料问题和经营社会培训机构或在机构任教问题等。对排查发现的违反师德问题,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防止出现影响恶劣的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

(三)扎实做好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专项教育整治行动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对各镇(街道、园区)和直属学校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5月起至201812月底结束,按宣传发动、学习自查、整改建制、专项督查、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531日前)

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中小学要成立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本镇、本校(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广泛动员,层层发动,提高广大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每位教职工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将本镇本校相关整治方案的电子稿于201861日前报市教育局相关工作邮箱:dgedu@163.com

(二)学习自查阶段(20186831日前)

1.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中小学要组织教职员工完成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增强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确保教师遵规守纪。同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网络平台等载体,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清廉从教。

2.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中小学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汇总,主动制止教师违规行为。各学校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组织每个教职工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认真自查反思,找出自身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学校领导班子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本校教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不足,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清单》的内容组织民主评议,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教师评议教师,学生评议教师,家长评议教师活动。评议结果要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师德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整改建制阶段(201891031日前)

1.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根据第二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重点整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民主评议问题突出的教师,列为重点整改对象,确定专人结对子帮助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又整改不到位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要根据本镇本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全面清理、完善或重新制订相关师德师风的规章制度,逐步加强日常师德师风的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2.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在新学年开学前组织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见附件2),其中,广大教职员工要向学校承诺,镇属学校向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承诺,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承诺,市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承诺。所有师德师风承诺书均须签订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主体保管,一份由上级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四)专项督查阶段(201811121日前)

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要立刻督促整改,市教育局将结合文明创建督查工作和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定期与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的专项教育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8122019130日前)

1.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经验,向镇内、校内通报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并完善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和渠道,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

2.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在总结本镇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挖掘、树立师德标杆,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师德高尚的典型事迹。特别优秀的可向《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简报》(邮箱:dgedu@163.com)进行投稿,以信息简报的形式进行全市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梁凤鸣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

(二)完善制度,加强考核

1.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在现有教师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增设师德考核,严格落实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清单(见附件1),查实存在清单中列举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均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发生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制定好本镇街、本校的师德评价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表彰,明确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方面落实优先推荐制一票否决制

2.建立师德信息库,规范师德情况跟踪管理制度。以我市教师人事管理系统和教学科研人员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建立教师个人信用数据库和师德信息库,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完善教师档案,提高教师师德管理工作的信息水平和效率。各中小学校尤其是民办中小学校要按要求建立教职工名册和个人档案,并将师德表现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师个人档案,把教师师德情况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选拔、人员录用、外派进修、评优评先等领域的重要参考。

3.规范教师招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考核。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要严把教师入口关,切实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把道德良好作为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加强档案审查,加强对人员的考察和心理评估;要全面排查本单位现职教职员(含购买服务人员,包括外包聘员保安人员、宿管人员及其他校内服务工作人员等)和今后新入职人员有无违法犯罪的情况,可找辖区内派出所协助查询本单位教职员有无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开具相关证明存查,或利用省公安厅-重点保卫单位来访登记APP进行识别;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幼儿园不得接收有犯罪、吸毒记录者工作,撤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外包岗位人员。各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校长、教师聘用工作的监督,结合年检等工作督促各民办学校切实将师德情况作为招录校长、教师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三)强化督查,压实责任

1.市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分批对全市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抽查各镇各校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检查各镇各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2.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将对本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及纳入对各镇街、学校的教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和年终进行考核。今后凡是发生重大违反师德规定、影响恶劣的事件的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学校,一律全市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按程度给予扣分或一票否决,校长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均不能评优秀等次;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为年检不合格,且不得申报省、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资金;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对隐瞒不报、包庇袒护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事件的镇街和学校,一经发现,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1.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清单

2.师德承诺书(样本)





东莞市教育局

2018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清单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包括:不坚守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灌输与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包括:不尽己能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致使学生身心严重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等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包括: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先推优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擅自剥夺学生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包括:在考核、评优、职务评审和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

()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包括: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侮辱学生;以惩罚为目的,给学生布置超出青少年身体或心理承受能力作业的行为;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等行为。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包括:对学生实施语言上、行为上的骚扰,或者发生不正当师生关系。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包括:以各种形式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或有其他谋利行为;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包括: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获取利益;在组织需要收费的活动过程中,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参加,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等行为。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包括: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行为。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包括: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日午间饮酒,课堂内吸烟、使用通讯工具;工作时间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炒股及其他网上浏览行为;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误学生学业;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并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及学校名誉言论;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闹事或寻衅滋事;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良的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职工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





附件2

师德承诺书

(教师样本)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现代文明的传播者,为了切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做人民满意的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我愿意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执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二、为人师表,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衣着得体,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

三、热爱工作,牢记《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清单》,坚决抵制各类违反教师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言传身教,严于律己,以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

本人特向学校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取消评优资格等处分,并报请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应惩处,同时敬请学生、家长、同事及学校对此进行支持和监督。

承诺人:

期:

XX学校师德建设承诺书

(学校样本)

为弘扬高尚的师德风尚,引导教师自觉提升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并及时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问题,我校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把教师招聘入口关,并定期组织本校教职员工学习师德师风相关政策性文件,让每一名教职员工牢记《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清单》,新教师入职时签订师德承诺书并进行宣誓,其他教师每学年开学初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加强日常师德师风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校内教师师德跟踪档案,梳理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配合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全市教师师德信息库。

三、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并与全体教职员工一起,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一旦发现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及时处理和整改。

承诺学校第一责任人:

XX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师德建设承诺书

(镇街样本)

为弘扬高尚的师德风尚,引导教师自觉提升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并及时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问题,我镇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加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发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举一反三,将相关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帮助辖区内学校严把教师招聘入口关,并督促其组织新旧教职员工学习师德师风相关要求,让每一名教职员工定期签订师德承诺书并进行存档备案。

三、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必要时帮助其应对社会舆论,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正面、良好的师德师风社会氛围。

四、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本镇教育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及工作措施,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承诺镇(街道、园区)宣教局第一责任人: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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